證券代碼:002157 證券簡稱:*ST正邦 公告編號:2023-075
轉債代碼:128114 轉債簡稱:正邦轉債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股票交易異常波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特別提示:
1、2022年10月25日,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收到法院送達的《決定書》,江西省南昌市中級人民法院決定對公司啟動預重整,并指定上海市錦天城律師事務所及上海市錦天城(南昌)律師事務所擔任公司預重整期間的臨時管理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受理債權人對公司重整申請的裁定文書,公司是否會進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確定性。
2、如果法院正式受理對公司的重整申請且重整順利實施完畢,將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資產負債結構,推動公司回歸可持續(xù)發(fā)展軌道;如果公司因重整失敗而被宣告破產,則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guī)則》相關規(guī)定,公司股票將面臨被終止上市的風險。
一、股票交易異常波動情況
公司股票(證券簡稱:*ST 正邦,證券代碼:002157)于2023年5月19日、2023年5月22日、2023年5月23日連續(xù)3個交易日收盤價格漲幅偏離值累計超過12.00%,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規(guī)則》的相關規(guī)定,屬于股票交易異常波動的情況。
二、公司關注并核實相關情況說明
針對公司股票交易異常波動,公司對有關事項進行了核查,并發(fā)函征詢了公司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現(xiàn)就有關情況說明如下:
(一)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補充之處。
(二)公司未發(fā)現(xiàn)近期公共傳媒報道了可能或已經對公司股票交易價格產生較大影響的未公開重大信息。
(三)近期公司經營情況及內外部經營環(huán)境未發(fā)生重大變化。
(四)經自查和函詢,公司、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不存在關于公司應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項。
(五)經自查和函詢,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異常波動期間不存在買賣本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不存在應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聲明
經公司董事會確認,本公司目前沒有任何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guī)則》等規(guī)定應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項或與該事項有關的籌劃、商談、意向、協(xié)議等;董事會也未獲悉本公司有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guī)則》的規(guī)定應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對本公司股票交易價格產生較大影響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補充之處。
四、風險提示
(一)公司經過自查不存在違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二)公司于2022年10月25日啟動預重整程序。當前,公司各項預重整工作均有序推進。在報名期限內,共有11家意向投資人(聯(lián)合體視為 1 家意向重整投資人)報名參與公司重整投資,上述11家意向投資人均已提交報名材料并足額繳納保證金。目前公司正在配合意向投資人盡職調查,并進行磋商洽談。后續(xù)公司及管理人將在人民法院的監(jiān)督和指導下,通過遴選程序確定最終中選投資人。公司將及時披露有關事項的進展情況,無論公司是否進入重整程序,公司都將在現(xiàn)有基礎上積極做好日常生產經營管理工作。
(三)如果法院裁定受理申請人提出的重整申請,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guī)則》相關規(guī)定,深圳證券交易所將對公司股票交易實施疊加退市風險警示。
(四)如果法院正式受理申請人對公司的重整申請且重整順利實施完畢,將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資產負債結構,推動公司回歸可持續(xù)發(fā)展軌道;但即使法院正式受理重整申請,后續(xù)仍然存在因重整失敗而被宣告破產并被實施破產清算的風險。如果公司因重整失敗而被宣告破產,則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guī)則》相關規(guī)定,公司股票將面臨被終止上市的風險。
(五)公司因2022年度經審計的期末凈資產為負值,觸及《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規(guī)則》第9.3.1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guī)定,公司股票交易已于2023年5月5日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詳見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在《證券時報》《證券日報》《上海證券報》和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披露的《關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實行退市風險警示暨停牌的公告》(公告編號:2023-055)。
(六)公司控股股東正邦集團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動人江西永聯(lián)農業(yè)控股有限公司,已經法院裁定進入實質合并重整程序,目前重整方案尚未確定;公司子公司江西正邦養(yǎng)殖有限公司等10家子公司,已經法院裁定進入實質合并重整程序,目前子公司重整方案尚未確定;前述重整進程及結果存在不確定性,公司將密切關注其破產重整進程,積極維護公司及公司股東的權利,并按照相關法律法規(guī)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七)公司將嚴格按照《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guī)則》等相關規(guī)定認真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及時披露相關事項的進展。
公司鄭重提醒廣大投資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體為《證券時報》《證券日報》《上海證券報》和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體披露的信息為準。
公司將繼續(xù)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和要求,認真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及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請廣大投資者理性投資,注意風險。
五、備查文件
公司向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的核實函及回函。
特此公告。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二〇二三年五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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