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600887 證券簡稱:伊利股份 公告號:2023-056
關于內蒙古伊利實業(yè)集團有限公司
參加2023年內蒙古上市公司投資者
網上集體接待日活動公告
公司董事會和全體董事保證公告內容不存在虛假記錄、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為進一步加強與投資者的互動,內蒙古伊利工業(yè)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將參加內蒙古證券監(jiān)督管理局、內蒙古上市公司協(xié)會和深圳全景網絡有限公司聯(lián)合舉辦的“2023年內蒙古上市公司投資者集體接待日活動”,現公告如下:
本次活動將通過網絡遠程進行,投資者可以登錄“全景路演”網站(https://rs.p5w.net);或者關注微信微信官方賬號:全景財經;或者下載全景路演APP參與本次互動交流,活動時間為2023年6月9日(星期五)15。:30-17:00。屆時,公司董事會秘書邱向敏先生、投資者關系部總經理趙林女士、證券事務代表劉亞男女士將與投資者就公司2022年業(yè)績、公司治理、發(fā)展戰(zhàn)略、經營狀況、可持續(xù)發(fā)展等投資者關注的問題進行網上溝通。歡迎投資者積極參與。
特此公告
內蒙古伊利實業(yè)集團有限公司
董 事 會
二○二三年六月六日
證券代碼:600887 證券簡稱:伊利股份 公告號:2023-055
內蒙古伊利實業(yè)集團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權益分配實施公告
公司董事會和全體董事保證公告內容不存在虛假記錄、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
a股每股現金紅利1.04元
● 相關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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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差異化分紅轉讓: 否
第一,股東大會通過分配方案的次數和日期
2023年5月18日,公司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本次利潤分配方案。
二、分配方案
(一)發(fā)放年度:2022年
(二)分配對象:
截至上海證券交易所股權登記日下午收盤后,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簡稱“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登記的全體股東。
(3)分配方案:
本次利潤分配以公司總股本6、366、450、305股為基礎,每股發(fā)現金紅利1.04元(含稅),共發(fā)現金紅利6、621、108、317.20元。
三、相關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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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分配實施辦法
(一)實施辦法
1、無限銷售條件流通股的紅利委托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通過其資本結算系統(tǒng)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收盤后向股權登記日登記,并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會員處理指定交易。已辦理指定交易的投資者,可以在分紅日在指定證券營業(yè)部領取現金分紅。未辦理指定交易的股東分紅暫由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保管,辦理指定交易后再分紅。
2、股權分配不涉及紅股分配或股本轉換。
(二)自行分配對象
股東呼和浩特誠信經濟貿易有限公司、包頭偉光材料貿易有限公司、呼和浩特糖粉廠伊利公司、上海云英泰投資咨詢有限公司的現金紅利由公司自行發(fā)放。
(三)扣稅說明書
1、對于持有公司股份的個人股東和證券投資基金,根據《關于實施上市公司股息紅利差異化個人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2]85號)和《關于上市公司股息紅利差異化個人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5]101號)的有關規(guī)定,公司暫不扣繳個人所得稅。每股實際發(fā)現金紅利1.04元。個人股東和證券投資基金轉讓股票時,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根據其持股期限計算實際應納稅額,由證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機構從個人資本賬戶中扣除并轉讓給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在下個月5個工作日內轉讓給公司,公司在收到稅款當月的法定申報期內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
具體實際稅負為:持股期限在一個月內(含一個月)的,其股息紅利所得全額計入應納稅所得額,實際稅負為20%;持股期限超過1個月至1年(含1年)的,應納稅所得額暫減50%,實際稅負10%;持股期限超過一年的,暫免征個人所得稅。
2、對合格的境外機構投資者(”QFII),公司將按照《關于中國居民企業(yè)向QFII繳納股息、紅利、利息代扣代繳企業(yè)所得稅的通知》(國稅函[2009]47號)的規(guī)定,按照10%的稅率代扣代繳所得稅,扣稅后每股實際發(fā)現金紅利0.936元。如果股東需要享受任何稅收協(xié)議(安排)待遇才能獲得股息和股息收入,他們可以在獲得股息和股息后按照規(guī)定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
3、對于香港市場投資者(包括企業(yè)和個人)投資公司的a股(“上海證券交易所”),其股息紅利將由公司以股票名義通過中國結算的上海分公司以人民幣的名義分配。扣稅按照《關于滬港股市交易互聯(lián)機制試點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4]81號)執(zhí)行。公司按10%的稅率代扣所得稅,稅后每股實際發(fā)放0.936元現金紅利。
4、對于其他機構投資者和法定股東,公司不扣繳所得稅,納稅人應當依照稅法的規(guī)定繳納所得稅,實際發(fā)放的現金紅利為每股1.04元。
五、相關咨詢辦法
聯(lián)系地址:伊利街1號,內蒙古自治區(qū)呼和浩特市智勒川乳業(yè)開發(fā)區(qū)
聯(lián)系部門:公司董事會辦公室
聯(lián)系電話:0471-3350092
特此公告
內蒙古伊利實業(yè)集團有限公司
董 事 會
2023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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