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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代碼:600967 證券簡稱:內蒙一機 公告編號:臨2022-023號
內蒙古第一機械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參加內蒙古轄區(qū)上市公司2023年投資者
網(wǎng)上集體接待日活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為進一步加強與投資者的互動交流,內蒙古第一機械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將參加由內蒙古證監(jiān)局、內蒙古上市公司協(xié)會與深圳市全景網(wǎng)絡有限公司聯(lián)合舉辦的“2023年內蒙古轄區(qū)上市公司投資者集體接待日活動”,現(xiàn)將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本次活動將采用網(wǎng)絡遠程的方式舉行,投資者可登錄“全景路演”網(wǎng)站(https://rs.p5w.net),或關注微信公眾號:全景財經(jīng),或下載全景路演APP,參與本次互動交流,活動時間為2023年6月9日(周五)15:30-17:00。屆時公司高管將在線就公司2022年度業(yè)績、公司治理、發(fā)展戰(zhàn)略、經(jīng)營狀況、融資計劃、股權激勵和可持續(xù)發(fā)展等投資者關心的問題,與投資者進行溝通與交流,歡迎廣大投資者踴躍參與!
特此公告。
內蒙古第一機械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6月6日
證券代碼:600967 證券簡稱:內蒙一機 公告編號:臨2023-021號
內蒙古第一機械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部分及
預留授予部分第一個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條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特別提示:
1、內蒙古第一機械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以下簡稱“本次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部分及預留授予部分第一個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條件已經(jīng)成就,符合解除限售條件的激勵對象共計173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數(shù)量為564.0040萬股,占公司目前總股本的0.3310%。
2、本次限制性股票辦理完解除限售手續(xù)后,在上市流通前,公司將發(fā)布相關提示性公告,敬請投資者注意。
公司于2023年6月5日召開七屆七次董事會、七屆五次監(jiān)事會,審議通過了《關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部分及預留授予部分第一個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條件成就的議案》。根據(jù)《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及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修訂稿)》(以下簡稱“《激勵計劃》”)的相關規(guī)定,董事會認為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部分及預留授予部分第一個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條件已經(jīng)成就,173名激勵對象可解除限售共計564.0040萬股限制性股票?,F(xiàn)將有關事項說明如下:
一、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概述
1、2020年12月25日,公司召開六屆十三次董事會,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及其摘要議案》《關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議案》《關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管理辦法〉議案》《關于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辦理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相關事宜議案》以及《關于提請召開2021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議案》。公司獨立董事就激勵計劃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續(xù)發(fā)展以及是否存在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利益的情形發(fā)表獨立意見。同日,公司召開六屆十二次監(jiān)事會,審議通過《關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及其摘要議案》《關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議案》《關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管理辦法〉議案》《關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激勵對象名單〉議案》。
2、2021年3月17日公司發(fā)布《關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獲得國務院國資委批復的公告》(公告編號:臨2021-009號),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已獲得國務院國資委出具的《關于內蒙古第一機械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實施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的批復》(國資考分〔2021〕106號)。
3、2021年3月26日,公司召開六屆十四次董事會,審議通過《關于公司〈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修訂稿)及其摘要〉議案》《關于提請召開2021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議案》。公司獨立董事就激勵計劃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續(xù)發(fā)展以及是否存在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利益的情形發(fā)表獨立意見。同日,公司召開六屆十三次監(jiān)事會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修訂稿)及其摘要〉議案》《關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激勵對象名單(修訂稿)〉議案》。
4、2021年4月7日至2021年4月16日,公司將擬授予的激勵對象姓名和職務通過公司內部公示欄進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滿,公司監(jiān)事會未收到任何員工對本次擬激勵對象名單提出的異議;2021年4月17日,公司披露了《關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激勵對象名單的核查意見及公示情況說明》。
5、2021年4月23日,公司2021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關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修訂稿)〉及其摘要議案》《關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議案》《關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管理辦法〉議案》《關于提請公司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辦理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相關事宜議案》。公司實施本激勵計劃獲得批準,董事會被授權確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符合條件時向激勵對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辦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并披露了《關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內幕信息知情人買賣公司股票情況的自查報告》。
6、2021年5月7日,公司召開六屆十六次董事會和六屆十五次監(jiān)事會,審議通過《關于調整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激勵對象名單及權益數(shù)量議案》《關于向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激勵對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議案》。公司獨立董事發(fā)表了獨立意見,監(jiān)事會發(fā)表了核查意見,認為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條件已經(jīng)成就,授予的激勵對象的主體資格合法有效,確定的授予日符合相關規(guī)定。
7、2021年5月29日,公司召開六屆十七次董事會和六屆十六次監(jiān)事會,審議通過《關于向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激勵對象授予預留部分限制性股票議案》。公司獨立董事發(fā)表了獨立意見,監(jiān)事會發(fā)表了核查意見,認為限制性股票的預留授予條件已經(jīng)成就,授予的激勵對象的主體資格合法有效,確定的授予日符合相關規(guī)定。
8、2021年6月3日,公司完成了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記,首次登記人數(shù)為160人,登記數(shù)量為1,375萬股。
9、2021年7月6日,公司完成了預留部分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記,預留部分授予登記人數(shù)為19人,登記數(shù)量為87萬股。
10、2022年8月26日,公司七屆二次董事會和七屆二次監(jiān)事會審議通過《關于調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及預留部分授予回購價格議案》《關于回購注銷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和預留部分授予限制性股票議案》。公司獨立董事對董事會相關議案發(fā)表了獨立意見。
11、2023年6月5日,公司七屆七次董事會及七屆五次監(jiān)事會審議通過了《關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部分及預留授予部分第一個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條件成就議案》。獨立董事發(fā)表了一致同意的獨立意見。
二、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部分及預留授予部分第一個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條件成就的說明
1、首次授予部分及預留授予部分第一個限售期屆滿說明
根據(jù)公司《激勵計劃》的規(guī)定,本次激勵計劃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時間安排如下表所示:
■
公司本次激勵計劃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為2021年6月3日,公司本次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個限售期于2023年6月2日屆滿。
本次激勵計劃預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時間安排如下表所示:
■
公司本次激勵計劃預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為2021年7月6日,公司本次激勵計劃預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個限售期將于2023年7月5日屆滿。
2、首次授予部分及預留授予部分第一個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條件成就的說明
解除限售期內,同時滿足下列條件時,激勵對象獲授的限制性股票方可解除限售:
■
注: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激勵對象為160人,預留授予激勵對象為19人。上述首次授予激勵對象中有5名因崗位調動不再具備激勵對象資格,1名激勵對象(2021年度績效考核為D)因涉及違法違紀行為,公司與其解除勞動合同關系,上述6名首次授予激勵對象原獲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計472,560股已于2023年3月31日由公司回購注銷。因此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首次授予激勵對象人數(shù)為154人,預留授予激勵對象人數(shù)為19人,本次可解除限售激勵對象總人數(shù)為173人。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2021年6月5日披露的《關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結果公告》(公告編號:2021-048號)、2021年7月8日披露的《關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預留部分授予結果公告》(公告編號:2021-052號)、2023年3月29日披露的《股權激勵限制性股票回購注銷實施公告》(公告編號:臨2023-007號)。
綜上所述,公司董事會認為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部分及預留授予部分第一個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條件已經(jīng)成就,符合可解除限售條件的激勵對象人數(shù)為173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數(shù)量為564.0040萬股。根據(jù)2021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對董事會的授權,公司董事會將按照《激勵計劃》的相關規(guī)定在相應可解除限售期內辦理解除限售事宜。
三、本次可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激勵對象及可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數(shù)量
(一)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條件的首次授予激勵對象人數(shù)為154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數(shù)量為530.0560萬股,占公司目前總股本的0.3111%。本次可解除限售名單及數(shù)量具體如下:
■
注:獲授的限制性股票數(shù)量為首次授予部分具備第一個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條件的激勵對象首次授予登記的限制性股票數(shù)量。
(二)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條件的預留部分授予激勵對象人數(shù)為19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數(shù)量為33.9480萬股,占公司目前總股本的0.0199%。本次可解除限售名單及數(shù)量具體如下:
■
注:獲授的限制性股票數(shù)量為預留授予部分具備第一個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條件的激勵對象預留授予登記的限制性股票數(shù)量。
四、提名薪酬與考核委員會意見
公司2021年度業(yè)績滿足公司激勵計劃第一個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條件。169名激勵對象2021年度個人層面考核結果為“A”或“B”,本次解除限售比例按1.0系數(shù)實施解鎖;4名激勵對象個人層面當年考核結果為“C”,本次解除限售比例按0.7系數(shù)實施解鎖;上述人員作為解除限售的勵對象的資格、數(shù)量合法、有效。
綜上,董事會提名薪酬與考核委員會一致同意公司為173名激勵對象辦理第一個解除限售期的564.0040萬股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手續(xù)。
五、獨立董事的獨立意見
獨立董事認為:
1、公司符合《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范性文件及《激勵計劃》規(guī)定的實施股權激勵計劃的條件,公司具備實施股權激勵計劃的主體資格,未發(fā)生股權激勵計劃中規(guī)定的激勵對象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形。
2、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對各激勵對象獲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包括解除限售期限、解除限售條件等事項)未違反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范性文件及《激勵計劃》的規(guī)定,未侵犯公司及全體股東的利益。
3、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勵對象已滿足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規(guī)定的解除限售條件(包括公司業(yè)績考核要求和激勵對象個人績效考核要求等),其作為公司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勵對象主體資格合法、有效。
4、關聯(lián)董事已根據(jù)《公司法》《證券法》《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guī)、規(guī)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guī)定對本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部分及預留授予部分第一個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事宜回避表決,董事會審議的決策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規(guī)及《公司章程》的規(guī)定。
綜上所述,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部分及預留授予部分第一個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條件已經(jīng)成就,173名激勵對象的564.0040萬股限制性股票滿足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規(guī)定的解除限售條件。公司獨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辦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部分及預留授予部分第一個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相關事宜。
六、監(jiān)事會核查意見
1、公司符合《管理辦法》和《激勵計劃》等法律法規(guī)、規(guī)范性文件規(guī)定的實施股權激勵計劃的條件,公司具備實施股權激勵計劃的主體資格,符合《激勵計劃》中對首次授予部分及預留授予部分第一個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條件的要求,未發(fā)生《激勵計劃》中規(guī)定的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形。
2、監(jiān)事會對激勵對象名單進行了核查,認為本次173名激勵對象均已滿足《管理辦法》和《激勵計劃》規(guī)定的解除限售條件,其作為公司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勵對象主體資格合法、有效。
綜上,監(jiān)事會認為: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部分及預留授予部分第一個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條件已經(jīng)成就,173名激勵對象滿足股權激勵計劃規(guī)定的解除限售條件。一致同意公司為符合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第一個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條件的173名首次授予部分及預留授予部分激勵對象辦理解除限售相關事宜。
七、法律意見書的結論意見
1、公司已就本次解鎖取得現(xiàn)階段必要的授權和批準,符合《管理辦法》《試行辦法》《工作指引》和《激勵計劃》的相關規(guī)定。
2、公司本次激勵計劃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和預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已經(jīng)滿足《激勵計劃》規(guī)定的第一個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條件,公司本次解鎖的激勵對象及可解除限售股票數(shù)量符合《管理辦法》《試行辦法》《工作指引》和《激勵計劃》的相關規(guī)定。
3、公司本次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個限售期已經(jīng)于2023年6月2日屆滿,預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個限售期將于2023年7月5日屆滿,相應限售期屆滿后,公司可為符合解鎖條件的限制性股票辦理解鎖事宜。
八、獨立財務顧問的專業(yè)意見
上海榮正企業(yè)咨詢服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對本次解除限售事項出具的獨立財務顧問報告認為:截至本報告出具日,本次解除限售相關事項符合《管理辦法》、公司《激勵計劃》的相關規(guī)定,不存在損害上市公司及全體股東利益的情形。上述事項尚需根據(jù)相關規(guī)定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并按照相關法規(guī)規(guī)定辦理相應后續(xù)手續(xù)。
八、報備文件
1、七屆七次董事會會議決議。
2、七屆五次監(jiān)事會會議決議。
3、獨立董事關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部分及預留授予部分第一個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條件成就的獨立意見。
4、北京市中倫律師事務所關于內蒙古第一機械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解鎖相關事項的法律意見書。
5、上海榮正企業(yè)咨詢服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內蒙古第一機械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部分及預留授予部分第一個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條件成就事項之獨立財務顧問報告。
特此公告。
內蒙古第一機械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3年6月6日
證券代碼:600967 證券簡稱:內蒙一機 公告編號:臨2023-022號
內蒙古第一機械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個解除限售期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暨上市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數(shù)量:530.0560萬股
●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2023年6月9日
內蒙古第一機械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3年6月5日召開七屆七次董事會、七屆五次監(jiān)事會,審議通過了《關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部分及預留授予部分第一個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條件成就的議案》,根據(jù)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以下簡稱“激勵計劃”)的規(guī)定和公司2021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的授權,現(xiàn)就相關事項說明如下。
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限制性股票批準及實施情況
(一)已履行的決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況
1、2020年12月25日,公司召開六屆十三次董事會,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及其摘要議案》、《關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議案》、《關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管理辦法〉議案》、《關于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辦理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相關事宜議案》以及《關于提請召開2021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議案》。公司獨立董事就激勵計劃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續(xù)發(fā)展以及是否存在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利益的情形發(fā)表獨立意見。同日,公司召開六屆十二次監(jiān)事會,審議通過《關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及其摘要議案》、《關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議案》、《關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管理辦法〉議案》、《關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激勵對象名單〉議案》。
2、2021年3月17日公司發(fā)布《關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獲得國務院國資委批復的公告》(公告編號:臨2021-009號),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已獲得國務院國資委出具的《關于內蒙古第一機械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實施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的批復》(國資考分〔2021〕106號)。
3、2021年3月26日,公司召開六屆十四次董事會,審議通過《關于公司〈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修訂稿)及其摘要〉議案》、《關于提請召開2021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議案》。公司獨立董事就激勵計劃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續(xù)發(fā)展以及是否存在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利益的情形發(fā)表獨立意見。同日,公司召開六屆十三次監(jiān)事會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修訂稿)及其摘要〉議案》、《關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激勵對象名單(修訂稿)〉議案》。
4、2021年4月7日至2021年4月16日,公司將擬授予的激勵對象姓名和職務通過公司內部公示欄進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滿,公司監(jiān)事會未收到任何員工對本次擬激勵對象名單提出的異議;2021年4月17日,公司披露了《關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激勵對象名單的核查意見及公示情況說明》。
5、2021年4月23日,公司2021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關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修訂稿)〉及其摘要議案》、《關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議案》、《關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管理辦法〉議案》、《關于提請公司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辦理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相關事宜議案》。公司實施本激勵計劃獲得批準,董事會被授權確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符合條件時向激勵對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辦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并披露了《關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內幕信息知情人買賣公司股票情況的自查報告》。
6、2021年5月7日,公司召開六屆十六次董事會和六屆十五次監(jiān)事會,審議通過《關于調整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激勵對象名單及權益數(shù)量議案》、《關于向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激勵對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議案》。公司獨立董事發(fā)表了獨立意見,監(jiān)事會發(fā)表了核查意見,認為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條件已經(jīng)成就,授予的激勵對象的主體資格合法有效,確定的授予日符合相關規(guī)定。
7、2021年5月29日,公司召開六屆十七次董事會和六屆十六次監(jiān)事會,審議通過《關于向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激勵對象授予預留部分限制性股票議案》。公司獨立董事發(fā)表了獨立意見,監(jiān)事會發(fā)表了核查意見,認為限制性股票的預留授予條件已經(jīng)成就,授予的激勵對象的主體資格合法有效,確定的授予日符合相關規(guī)定。
8、2021年6月3日,公司完成了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記,首次登記人數(shù)為160人,登記數(shù)量為1,375萬股。
9、2021年7月6日,公司完成了預留部分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記,預留部分授予登記人數(shù)為19人,登記數(shù)量為87萬股。
10、2022年8月26日,公司七屆二次董事會和七屆二次監(jiān)事會審議通過《關于調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及預留部分授予回購價格議案》、《關于回購注銷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和預留部分授予限制性股票議案》。公司獨立董事對董事會相關議案發(fā)表了獨立意見。
11、2023年6月5日,公司七屆七次董事會及七屆五次監(jiān)事會審議通過了《關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部分及預留授予部分第一個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條件成就議案》。獨立董事發(fā)表了一致同意的獨立意見。
(二)歷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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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歷次限制性股票登記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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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歷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情況
本次解除限售為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限制性股票第一次解除限售。
二、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部分第一個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條件成就情況
(一)首次授予部分第一個限售期屆滿的說明
根據(jù)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修訂稿)》的規(guī)定,本激勵計劃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時間安排如下表所示:
■
公司本次激勵計劃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為2021年6月3日,公司本次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個限售期于2023年6月2日屆滿。
(二)首次授予部分第一個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條件成就的說明
解除限售期內,同時滿足下列條件時,激勵對象獲授的限制性股票方可解除限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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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首次授予激勵對象中有5名因崗位調動不再具備激勵對象資格
綜上所述,董事會認為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規(guī)定的首次授予部分第一個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條件已經(jīng)成就,根據(jù)公司2021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的授權,同意公司董事會按照《激勵計劃》的相關規(guī)定在相應可解除限售期內辦理解除限售事宜。
三、本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部分第一個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情況
1、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首次授予激勵對象人數(shù)為154人。
2、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數(shù)量為530.0560萬股,占公司目前總股本的0.3111%。
3、首次授予部分第一個解除限售期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體情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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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結構變動情況
1、本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部分第一個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為2023年6月9日。
2、本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部分第一個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數(shù)量為530.0560萬股。
3、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本次解鎖的限制性股票的鎖定和轉讓限制
(1)激勵對象為公司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其在任職期間每年轉讓的股份不得超過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總數(shù)的25%;在離職后半年內,不得轉讓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在本激勵計劃最后一批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時,擔任公司董事、高級管理職務的激勵對象獲授限制性股票總量的20%(及就該等股票分配的股票股利)限售至任職(或任期)期滿后,根據(jù)其擔任高級管理職務的任期考核或經(jīng)濟責任審計結果確定是否解除限售。
(3)激勵對象為公司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將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買入后6個月內賣出,或者在賣出后6個月內又買入,由此所得收益歸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會將收回其所得收益。
(4)在本激勵計劃的有效期內,如果《公司法》《證券法》等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對公司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持有股份轉讓的有關規(guī)定發(fā)生了變化,則這部分激勵對象轉讓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應當在轉讓時符合修改后的《公司法》《證券法》等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規(guī)定。
4、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公司股本結構變動情況:
(單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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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法律意見書的結論性意見
1、公司已就本次解鎖取得現(xiàn)階段必要的授權和批準,符合《管理辦法》《試行辦法》《工作指引》和《激勵計劃》的相關規(guī)定;
2、除本次解鎖的預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尚需在第一個限售期于2023年7月5日屆滿后方能解鎖外,本次解鎖的解鎖條件已經(jīng)滿足,解鎖的激勵對象及解鎖的限制性股票比例符合《管理辦法》《試行辦法》《工作指引》和《激勵計劃》的相關規(guī)定。
特此公告。
內蒙古第一機械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3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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