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確保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法律責任。
核心內容提醒:
● 被擔保人名字:浙江橫店得邦進出口有限公司(下稱“得邦進出口貿易”)。得邦進出口貿易是橫店集團得邦照明有限責任公司(下稱“企業(yè)”)全資子公司,此次貸款擔保為對控股子公司所提供的貸款擔保,并不屬于關聯擔保。
● 此次擔保額度及已具體為他們提供的擔保余額:公司本次為得邦進出口貿易給予rmb15,000萬元最高額擔保。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經實際為得邦進出口貿易所提供的擔保余額(已用的擔保額度)為73,000萬余元(含此次貸款擔保)。
● 此次貸款擔保是否存在質押擔保:否
● 對外擔保逾期總計總數:無
● 尤其風險防范:得邦進出口貿易最近一期經審計的凈資產收益率為89.88%,
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風險。
一、貸款擔保狀況簡述
(一)貸款擔保基本概況
公司全資子公司得邦進出口貿易因經營需要,向中國民生銀行股份有限責任公司金華市支行(下稱“金華市民生工程”)申請辦理敘作商業(yè)匯票承兌、開立信用證以及其它信貸業(yè)務,期限自2024年4月16日起止2025年4月16日止。
企業(yè)為得邦進出口貿易在金華市國計民生的上述情況業(yè)務提供最大債務本總金額rmb15,000萬元連帶責任擔保,并且于2024年4月16日與金華市民生工程簽定《最高額保證合同》。這次貸款擔保不會有質押擔保。
(二)此次擔保事項履行內部結構決策制定
公司已經分別在2024年3月5日和2024年4月10日舉辦第四屆董事會第九次會議和2023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2024年度對外擔保額度計劃的議案》,允許為分公司給予等價總額不超過16億的貸款擔保,在其中為得邦進出口貿易給予總額不超過70,000萬元貸款擔保。具體詳見公司在2024年3月7日和2024年4月11日在《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證券日報》和上海交易所網址(www.sse.com.cn)上刊登的公示。
公司已經對擔保額度開展調濟,將浙江省得邦車配照明有限公司(下稱“得邦車配”)的擔保額度3,000萬余元調濟至得邦進出口貿易。調濟結束后,企業(yè)對得邦車配的擔保余額為0萬余元,剩下可以用擔保額度為2,000萬余元。此次貸款擔保前,企業(yè)對得邦進出口貿易的擔保余額為58,000萬余元,剩下可以用擔保額度為12,000萬余元;這次貸款擔保后,企業(yè)對得邦進出口貿易的擔保余額為73,000萬余元,剩下可以用擔保額度為0萬余元。
(三)貸款擔保預估基本概況
企業(yè):萬余元
以上貸款擔保在企業(yè)2023年年度股東大會決議準許額度范圍之內。
二、被擔保人基本概況
被擔保人:浙江橫店得邦進出口有限公司
統(tǒng)一社會信用代碼:91330783054226582D
成立日期:2012年9月14日
注冊資金:15,000萬余元
申請注冊地址:浙江東陽市橫店鎮(zhèn)工業(yè)區(qū)
法人代表:倪強
業(yè)務范圍:一般項目:進出口業(yè)務;技術進出口;電器附件市場銷售;電子元件批發(fā)價;塑膠制品市場銷售;機械設備銷售;電器產品市場銷售(除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外,憑企業(yè)營業(yè)執(zhí)照依規(guī)獨立開展業(yè)務)。(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截止到2022年12月31日,得邦進出口貿易總資產148,680.25萬余元,總負債130,474.64萬余元,資產總額18,205.61萬余元,主營業(yè)務收入321,907.82萬余元,純利潤1,471.78萬余元(經審計)。
截止到2023年12月31日,得邦進出口貿易總資產229,233.37萬余元,總負債206,025.72萬余元,資產總額23,207.65萬余元,主營業(yè)務收入302,193.84萬余元,純利潤5,049.72萬余元(經審計)。
被擔保人與公司的關聯:被擔保人為公司全資子公司。
三、擔保協議主要內容
(一)債務人:中國民生銀行股份有限責任公司金華市支行
擔保人:橫店集團得邦照明有限責任公司
(二)貸款擔保方式:連帶責任擔保
(三)擔保債權之最大本金余額:rmb15,000萬余元
(四)擔保范圍
合同規(guī)定第1.2公約算的主債權本錢/墊付/支付以及貸款利息、逾期利息、利滾利、合同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及實現債權和擔保權利費用(包含但是不限于訴訟費用、執(zhí)行費、保全費、保護擔保費用、貸款擔保資產管理費、仲裁費、送到費、公告費、律師代理費、差旅費報銷、生效法律文書遲延履行期間的翻倍貸款利息以及所有其他應付相關費用,通稱“實現債權和擔保權益費用”)。以上范疇中除了主債權本錢/墊付/支付外的所有賬款和成本,稱為“主債權利息及其它應交賬款”,不納入本合同項下被擔保主債權本錢最高額。以上范疇里的最大債務本錢、主債權利息及其它應交賬款均記入招標方擔負連帶擔保責任的范疇。
(五)擔保期限
就一切一筆實際業(yè)務來講,招標方承擔保證責任的擔保期限為此筆實際業(yè)務項下的債務履行期限期滿之日起三年。
四、貸款擔保的必要性和合理化
此次企業(yè)為得邦進出口貿易做擔保能夠滿足子公司生產經營和戰(zhàn)略規(guī)劃必須,有益于其穩(wěn)健發(fā)展和持續(xù)發(fā)展。得邦進出口貿易為公司發(fā)展合并報表范圍內全資子公司,公司對其平時運營風險及管理決策可以有效操縱,能夠密切關注其資信狀況和履約情況,嚴控風險。
此次貸款擔保在企業(yè)2023年年度股東大會決議的預估信用額度范圍之內。此次給予擔保事項風險處在企業(yè)控制范圍以內,不會對公司的日常運營產生不利影響,不會損害公司及公司股東、尤其是中小股東的利益。
五、股東會建議
股東會覺得此次由提供擔保的對象是公司全資子公司,其經營狀況良好,貸款擔保嚴控風險;所涉及到的擔保事項有助于提高其資金實力,達到分公司日常生產經營必須。
六、總計對外擔保數量和貸款逾期擔??倲?/p>
公司及子公司預估本年度對外開放擔保額度為160,000萬余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實際發(fā)生擔保額(已用的擔保額度)為113,000萬余元,分別占上市企業(yè)最近一期經審計公司凈資產的45.10%、31.85%。上市企業(yè)對子公司預估本年度擔保額度為160,000萬余元,截至本企業(yè)披露日實際發(fā)生擔保額為113,000萬余元,分別占上市企業(yè)最近一期經審計公司凈資產的45.10%、31.85%。在其中企業(yè)對負債率高于70%的子公司實際發(fā)生擔保額為108,000萬余元,占上市企業(yè)最近一期經審計公司凈資產的30.44%。除了上述貸款擔保外,公司及子公司沒有其他對外擔保,亦不存有貸款逾期擔保狀況。
特此公告。
橫店集團得邦照明有限責任公司
股東會
2024 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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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額保證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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