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確保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法律責任。
核心內容提醒:
一、回購股份的相關情況
公司在2023年8月29日舉辦第二屆董事會第十九次大會,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公司股份方案的議案》,并且于2023年8月31日公布了《北京石頭世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關于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公司股份的回購報告書》。企業(yè)擬使用5,117.78萬余元(含)至10,235.55萬余元(含)自籌資金以集中競價方式回購股份,用以執(zhí)行股權激勵計劃及/或股權激勵方案,回購價格不得超過435元/股,復購期限自企業(yè)董事會審議通過復購計劃方案的時候起12個月。企業(yè)2023年上半年度權益分派實施完畢后,本次回購股權價格上限由總額不超過435元/股(含)調整至總額不超過434.08元/股(含)。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在2023年11月21日公布于上交所網址(www.sse.com.cn)的《北京石頭世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關于2023年半年度權益分派實施后調整回購價格上限的公告》。
二、回購股份的工作進展
依據《上市公司股份回購規(guī)則》《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jiān)管指引第7號一一回購股份》的有關規(guī)定,企業(yè)在回購股份期內,必須在每月的前3個交易日公示截止到上月底的復購工作進展,現就公司回購工作進展公告如下:
截止到2024年3月31日,企業(yè)通過上海交易所交易軟件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累計回購股份17.0285億港元,已回購股份總股本的比例是0.1295%,選購的最高成交價為352.02元/股,最低價位為266.38元/股,已支付的總金額為5,122.36萬余元(沒有合同印花稅、傭金等交易手續(xù)費)。
三、其他事宜
企業(yè)將嚴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購規(guī)則》《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jiān)管指引第7號一一回購股份》等有關規(guī)定,在認購時間內根據市場情況適時作出認購管理決策并給予執(zhí)行,并且根據回購股份事宜工作進展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北京市石頭世紀科技有限責任公司
股東會
2024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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