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持股5%以上股東上海港鴻投資有限公司保證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與信息披露義務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別提示:
1、本次權益變動屬于公司股東減持股份,不觸及要約收購。
2、本次權益變動不會導致公司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的變化。
3、本次權益變動后,上海港鴻投資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6,184,900股,占公司總股本的4.999969%,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東。
江蘇聯(lián)發(fā)紡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本公司”)于2023年2月23日收到原持股5%以上股東上海港鴻投資有限公司出具的《簡式權益變動報告書》。上海港鴻投資有限公司于2023年2月13日至 2023年2月23日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集中競價交易系統(tǒng)合計減持其所持本公司無限售條件流通股2,179,300股,占公司總股本的0.673247%。減持后上海港鴻投資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6,184,900股,占公司總股本的4.999969%。持股比例下降至5%以下。現(xiàn)將其減持計劃實施情況公告如下:
一、股東減持情況
二、本次減持計劃實施前后股東持股情況
三、其他相關說明
1、本次減持計劃及實施情況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guī)則(2022 年修訂)》《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jiān)管指引第 1 號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規(guī)范運作》《上市公司股東、董監(jiān)高減持股份的若干規(guī)定》《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東及董事、監(jiān)事、高級管理人員減持股份實施細則》等法律法規(guī)及相關規(guī)定的要求。
2、本次權益變動后,上海港鴻投資有限公司的持股比例為4.999969%,低于5%,不再是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具體情況詳見同日披露在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上的《簡式權益變動報告書》。
3、原持股5%以上股東上海港鴻投資有限公司本次減持情況與此前已披露的減持股份計劃一致,截至本公告日,實際減持股份數(shù)量未超過計劃減持股份數(shù)量。
4、本次減持計劃實施不會導致公司控制權發(fā)生變更,不會對公司治理結構、
股權結構及持續(xù)經營產生重大影響。
5、截至本公告日,原持股5%以上股東上海港鴻投資有限公司減持計劃尚未實施完畢,公司將持續(xù)關注股東減持計劃實施的進展情況,并按照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二、備查文件
上海港鴻投資有限公司出具的《簡式權益變動報告書》。
特此公告!
江蘇聯(lián)發(fā)紡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二〇二三年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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