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特別提示:
1.案件所處的訴訟階段:一審判決;
2.上市公司所處的當事人地位:原告;
3.涉案的金額:涉案本金總額265,367,371.00元及逾期付款利息35,369,594.05元;
4.對上市公司損益產生的影響:本判決為一審判決,目前尚未生效,公司還可依法提起上訴,因此除了以前年度已計提的部分減值準備,本次訴訟判決結果對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潤的影響尚存在不確定性。
中國武夷實業(y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中國武夷”或“原告”)于2022年5月26日向安徽省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合肥中院”)起訴東華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東華科技”或“被告”)關于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一案,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在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關于重大訴訟的公告》(公告編號:2022-103)。2023年2月23日,公司收到合肥中院作出的《民事判決書》[(2022)皖01民初1002號]?,F(xiàn)將有關情況公告如下:
一、有關本案的基本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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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原告:中國武夷實業(yè)股份有限公司
2.被告:東華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案件事實與理由
公司與東華科技分別于2013年3月15日、10月25日就分包 MAG 剛果(布)蒙哥 1200kt/a鉀肥工程土建工程項目(以下簡稱“訟爭工程”)簽訂了《建設工程施工框架協(xié)議書》及《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簡稱“施工承包合同”)。
訟爭工程于2013年7月17日開工,由于東華科技未按施工承包合同約定及時向公司支付工程款,工程于2014年5月起逐步中止施工。根據公司實際完工情況,東華科技應支付工程價款為225,526,380.00元,已付工程款127,429,200.00元,東華科技尚欠工程款 98,097,180.00 元。因訴爭工程停工,暫計至2022年3月31日因停工導致的各項損失合計167,261,191.00元。
綜上所述,案涉施工承包合同系原被告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合法有效。根據合同條款和《民法典》規(guī)定,訴爭工程因被告拖欠工程款,原告有權要求被告支付工程欠款及逾期付款利息,同時,訴爭工程停工系因被告拖欠工程款所致,原告有權向被告主張停工損失賠償。
?。ㄈ┰V訟請求
1.請求法院判令被告東華科技立即向原告中國武夷支付工程欠款98,097,180.00元及逾期付款利息35,366,283.00元;
2.請求法院判令被告東華科技立即向原告中國武夷支付因停工所致經濟損失 167,261,191.00元;
3.請求法院判令被告東華科技立即向原告中國武夷支付 HSSE(健康、安全、保安和環(huán)境)獎勵金9,000.00元及逾期付款利息3,311.05元;
4.請求法院判令被告東華科技承擔本案全部訴訟費用。
二、本次訴訟的進展情況
合肥中院于2023年2月20日作出《民事判決書》[(2022)皖01民初1002號],認為該項目尚未竣工驗收,且公司與東華科技簽署的相關合同并未解除、依然有效,具體判決如下:
1.東華科技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支付中國武夷工程款7,438,921.08元和逾期付款利息(以7,438,921.08元為基數,自2018年3月9日起,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同類貸款利率標準計算至2019年8月19日;自2019年8月20日起,按照全國銀行間同業(yè)拆借中心公布的貸款市場報價利率標準計算至款清之日);
2.駁回中國武夷其他訴訟請求。
如果未按本判決指定的期間履行給付金錢義務,應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六十條之規(guī)定,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
本案受理費1,545,485.00元,由中國武夷負擔1,502,211.00元,由東華科技負擔43,274.00元。
如不服本判決,可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合肥中院遞交上訴狀,并按對方當事人的人數提出副本,上訴于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訴訟仲裁事項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連續(xù)十二個月內累計(不包含本次公司與東華科技的糾紛)尚未披露的小額訴訟及仲裁共有27起,主要涉及商品房買賣及租賃糾紛、勞動爭議等,涉案總金額為4,629.00萬元,占公司2021年末經審計歸母凈資產的0.89%,未達到《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guī)則》中規(guī)定的重大訴訟、仲裁事項披露標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應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訴訟及仲裁事項。
四、本次公告的訴訟對公司本期利潤或期后利潤的可能影響
本判決為一審判決,目前尚未生效,公司還可依法提起上訴,因此除了以前年度已計提的部分減值準備,本次訴訟判決結果對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潤的影響尚存在不確定性。
公司將依法采取提起上訴等方式維護公司合法權益,并根據案件進展情況,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五、備查文件
《安徽省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判決書》[(2022)皖01民初1002號];
特此公告。
中國武夷實業(y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23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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