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對外擔保情況概述
浙江銀輪機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本公司)分別于2022年4月12日召開的第八屆董事會第二十一次會議、2022年5月6日召開的2021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為子公司提供擔保額度的議案》,同意公司為浙江銀輪新能源熱管理系統(tǒng)有限公司等12家控股子公司或孫公司的銀行融資提供擔??傤~度310,740萬元,具體擔保額度明細如下表:
上述內容詳見公司于2022年4月14日刊登在《證券時報》《上海證券報》和巨潮資訊網(www. cninfo.com.cn)上的相關公告。
二、對外擔保進展情況
2023年2月21日,公司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天臺支行續(xù)簽《最高額保證合同》,合同約定為全資子公司浙江銀輪新能源熱管理系統(tǒng)有限公司融資業(yè)務提供擔保,擔保金額最高不超過6,000萬元人民幣,被擔保的主債務發(fā)生期間為2023年2月21日至2023年11月17日。本保證合同完全獨立于2022年11月18日簽署的0120700007-2022 年天臺(保)字0102號最高額保證合同,對于同屬于兩份最高額保證合同擔保范圍的主債權,債權人有權選擇依據任一份合同要求保證人承擔責任,而不占用或影響另一份合同的最高債權限額。
2023年2月23日,公司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天臺縣支行簽署《最高額保證合同》,合同約定為全資子公司上海銀輪熱交換系統(tǒng)有限公司融資業(yè)務提供擔保,擔保金額最高不超過5,000萬元人民幣,被擔保的主債務發(fā)生期間為2023年2月23日至2024年2月22日。
上述擔保事項與董事會審議的情況一致,本次擔保額度在公司董事會、股東大會審議批準的額度范圍內。
三、累計對外擔保情況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實際為浙江銀輪新能源熱管理系統(tǒng)有限公司簽署的有效擔保金額累計為78,000萬元人民幣;實際為上海銀輪熱交換系統(tǒng)有限公司簽署的有效擔保金額累計為60,000萬元人民幣。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為控股子公司實際已簽署的有效擔保金額累計為186,426.74萬元人民幣,占公司2021年度經審計凈資產、總資產比例分別為38.25%、15.55%。無逾期對外擔保、無涉及訴訟的對外擔保及因擔保被判決敗訴而應承擔損失的情形。
四、備查文件
擔保合同
特此公告
浙江銀輪機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會
2023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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